校园公告

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关于公开聘用技能鉴定楼非全日制楼宇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6-08-22 10 次浏览

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关于公开聘用技能鉴定楼非全日制楼宇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技能鉴定楼日常管理,结合辅助性工作实际需要,经校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技能鉴定楼非全日制楼宇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岗位为非全日制辅助用工岗位,不属于学校事业编制、正式聘用合同制及劳务派遣岗位,双方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依法不设立试用期。用工以小时计酬,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学校按国家规定为该岗位缴纳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者按规定自行参保缴费。

二、工作地点

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培训中心(技能鉴定楼)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幸福路305

三、岗位职责

1.按学校预约安排负责楼宇开门、锁闭,协助做好楼宇校产安全巡查,防范资产丢失、损坏;非全天在岗值守模式。

2.按约定时段开展出入口、楼道、走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以及三层两间办公室保洁擦拭;定期对门禁、照明、门窗等设施巡查,发现故障第一时间上报主管科室。

3.入校使用时段规范填写值班台账来访登记、设施巡查记录;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现场初步处置。

说明:本岗位以定时任务+预约开门为主,不实行全日制坐班值守。

四、工作时间

实行弹性排班、按实际任务计时,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24小时,严格执行非全日制法定工时上限。
学校建立考勤与任务确认登记,据实记录实际工作时长;专项临时值守任务一并计入总工时,全程管控不得突破法定周工时上限。

五、任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强,具备安全防范意识;

2.身体健康,行动正常,能够胜任保洁、开门巡查类岗位工作;拟聘用阶段须提供近3个月内体检合格报告;

3.具备基础读写能力,可独立完成登记台账,服从学校主管科室工作安排。

六、薪酬待遇

1.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莆田市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1.5/小时),具体面议,按实际考勤时长结算;

2.本岗位基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质,不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全日制聘用人员的年假、绩效工资、工龄补贴、节日慰问等福利;

3.岗位所需清洁工具、基础劳动防护用品由学校统一提供;

4.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得在楼宇内堆放私人财物、私用校舍空间,违者学校可终止用工。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电话预报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82817:00联系人:王老师15160207608

2.流程:电话预报名→2026829日上午9:00-10:00到培训中心现场提交材料→面谈考核→资格初审→确定拟聘人选→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签订书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参保、入职上岗
未按要求现场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莆田卫生学校培训中心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于拟聘用环节提交)

八、聘用管理

1.本岗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规定管理,双方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学校不支付经济补偿。

2.在岗期间如出现多次脱岗、履职不力、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身体条件不再适配岗位等情形,学校可依法通知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3.考勤、任务确认记录作为工时核算、报酬发放依据,学校留存备查。

九、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资料费,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3.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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