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价
项目名称: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SX2008203
采购人: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
采购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询价邀请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窗帘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PZSX2008203。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7.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询价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后卓村同心东路519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法:15860011536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法:0594-2631836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
银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以合同包为单位,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53000 | 1530 |
第二章 询价须知(表1)
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包:1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 ||||||||||||||||||||||||
2 | 9.4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②可读介质(U盘)1份 | ||||||||||||||||||||||||
3 | 9.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
4 | 9.7(1)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9.8 |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其他约定:无。 | ||||||||||||||||||||||||
6 | 9.9 (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或U盘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
7 | 9.6(1) |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 ||||||||||||||||||||||||
8 | 11.1 |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成交人数为1家 | ||||||||||||||||||||||||
9 | 17.1 |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0 |
|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1 |
| 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 | ||||||||||||||||||||||||
12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包干叁仟元一次性收取。 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0002978。 | ||||||||||||||||||||||||
13 | 15.1 | 监督管理部门:莆田市财政局。 | ||||||||||||||||||||||||
14 |
| 报价无效条款: (1)本章表2报价无效的规定; (2)本章第2节中的第3.1、7.2、8、9.5、9.7、9.8、9.11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 ||||||||||||||||||||||||
15 | 18 | 其他事项:无。 | ||||||||||||||||||||||||
16 |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第2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
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4、询价费用
4.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5.1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二章询价须知(表1)
第三章评审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5.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6、更正公告
6.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要求
7.1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
7.2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
(1)报价时,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①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预算金额应作为最高限价。
②无论预算金额是否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均不得超出预算价。
(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编制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承诺函
(2)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
①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4)商务条件响应表
(5)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6)询价保证金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8)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除本章第9.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效。
(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9.6分包
(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
9.7响应有效期
(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9.8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②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询价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以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
(4)退还
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为准。
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若出现本章第9.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⑤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对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的;
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
⑦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9响应文件的提交
(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1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9.9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9.1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
(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会
10、报价
10.1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
1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0.3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
10.4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
10.5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录。
(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1、成交
11.1确定成交: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11.2询价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3成交公告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成交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人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
11.4成交通知书
(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政府采购合同
1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2.2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2.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2.5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
12.6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3、询问
1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质疑
1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17.1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九、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第三章 评审
一、询价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
1.2、询价小组
1.2.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1.2.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
(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评审
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2.2.7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程序
2.2.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所述范围。
2.2.2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2.3符合性审查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1)一般情形
①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
②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③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④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2.2.4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2.5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且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4.5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
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9.3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2.2.6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漏(缺)项
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
(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7推荐成交候选人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d.其他:无。
三、评审报告
3.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3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其他规定
4、其他规定
4.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4.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无效且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4其他:无。
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二、技术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技术规格 |
1 | 卷帘 (阳光面料) | 1、滑轨采用静音技术,滑轨所用材料的硬度指标达到国标要求,摩擦系数小于0.01。 ▲2、面料要求: (1)阳光面料:采用能够阻挡可见光的玻璃纤维+PVC面料。 (2)制作工艺:面料和卷管连接处采用高频焊接式接触,面料和下杆采用高频焊接式接触保证面料和下杆为一体结构,使产品正常运行,面料的两边采用超声波处理毛面。 ▲3、面料性能要求 (1)防火标准:GB/T17591-2006 (2)防火等级:达到GB/T5455-2014垂直法B1级 (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GBT17592-201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4)环保,甲醛,标准:GB18401-2010。面料中化学成分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1)-(4)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效果、性能:不起皱、不褪色、日晒色牢度4级、垂感好、无异味。 (6)工艺:防污、防黴、防油渍、耐脏、易清洗、不易藏污垢、色彩柔和、抗变形处理、抗静电整理。 (7)甲醛含量:执行国家标准E1排放标准,以PVC包覆聚酯纤维为原材料精心织造的产品,绝不含玻璃纤维成分。 ▲4、防火等级: 遇火卷缩、炭化、不溶滴,遇明火滞燃自熄,不延烧、无毒性,多次洗涤不失效的永久性阻燃产品,符合中国B1级标准,阻燃Ⅱ级,(需提供达到上述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其他 (1)产品颜色:多色可选(中 标 后采购人自行选择) (2)面料厚度:≥0.8mm (3)面料重量:≥500g (4)布剪裁设备:面料用专业设备超声波面料自动裁切机剪裁,以免帘布两边起毛,无毛边,厚薄一致,无昡光及刺眼光线,面面料平整,无皱折,无色斑,无漏线,整洁,无破损,无污迹,裁减平整。(提供设备彩图、清单及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时须提供样品(1m2面料一块)。 |
2 | 上下轨道 | 上轨、底轨材质:铝合金;上轨规格:壁厚≥0.8mm、直径3.80cm,从而保证铝管的强度。 底轨规格:材质铝合金6063-T5,经过电泳氧化处理,铝管,高度≥3.2cm、厚度≥1cm,壁厚≥1.1mm,从而保证铝管的强度。 |
3 | 转动系统/方形制头: | 采用六行星齿轮副减速器,减速比1:1.7,省力20%。保证收展均匀、省力;望料件材质为PBT+30%PC,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机械强度高、耐疲劳,尺寸稳 定性好,高温下也极少有变形;耐热老化性优异,不易变形、老化;阻燃性好、优良的电性能,保证在恶劣环境中安全工作;具备突出的耐摩擦、磨耗性。 安装码:用1.5mm优质钢板,用1.5mm优质钢板,尾端采用齿轮拨动压缩弹簧控制制尾尾芯轴伸缩距离,表面烤漆处理,具有防锈功能。承载强度高,不易变形。 |
4 | 拉珠 | 采用无磁性优质钢材制作而成,外型美观,牢固而耐用,承受拉力强,是普通拉珠的3-5倍。 |
5 | 仿麻遮光布系列 | 仿麻遮光布系列的参数 1、产品颜色:多色可选(中 标 后采购人自行选择) 2、面料成份:100%涤纶 3、经密142根/CM 4、纬密33根/CM 5、面料重量:≥250g/m2土5% 6、防火标准:GB20286-2006 7、防火等级:达到GB20286-2006阻燃1级 8、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9、环保,甲醛,标准GB18401-2010。面料中化学成份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5-9)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材料] 10、绸缎高密度面料加遮光及抗紫外线功能; 11、遮光率:95%; 12、紫外线遮挡率:90%; ▲13、经过高密度设 计,面料缩水率极小(0.1%以内),增加高温整烫定型后,面料垂性和塑形效果极好;(须提供高压设备彩图、清单及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具备新式揽花工艺,由5道彩线和6道丝线通过创新机器弯曲盘成一道彩边; 投标时须提供样品(宽2.5米*高2.75米面料一块)。 |
6 | 方轨 | 牙白葫芦复合轨: 壁厚0.8mm PE走轮,铝合金内,有PVC纳米静音条超静音超耐磨材质,超耐磨pom树脂走珠和不锈钢圈 投标时须提供样品(1米方轨一根)。 |
7 | 窗帘S钩 | ▲性能要求: 1、挂钩:不锈钢S钩。 2、采用不锈钢材质,直径≥0.8mm。 3、每米挂钩数量需有≥9个钩,美观、精细、防锈。 4、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
8 | 窗帘布带 | 性能要求: 1、布带材质:采用有纺布带,宽≥100mm;使用5A级高纤原料精工制造,采用加捻聚合新工艺,不添加任何染色剂和防腐剂,纯天然环保。 2、高温处理,水洗不变形(最高温度达到120℃不变形),耐化学性。 3、具有抗虫蛀功能,耐腐蚀,耐磨性好,耐光性好,抗紫外线;易洗涤、不变形、耐老化等。 4、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
备注:
根据面积按实结算,其中实际安装面积大于招标人提供的数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数据为准。小于招标人提供的数据的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验收过程中一旦发生实际面积负偏离的按负偏离进行结算。
第一幢1楼办公室 | ||||||
楼层 | 品名 | 宽 | 高 | 个数 | 单位 | 数量 |
101 | 卷帘 | 1.7 | 3.05 | 1 | 平方 | 5.0325 |
101 | 卷帘 | 1.7 | 3.05 | 2 | 平方 | 10.004 |
101 | 卷帘 | 1..6 | 3.05 | 1 | 平方 | 4.7275 |
101 | 卷帘 | 1.7 | 3.05 | 1 | 平方 | 5.1545 |
101 | 卷帘 | 1.5 | 3.05 | 1 | 平方 | 4.575 |
101 | 卷帘 | 1.7 | 3.05 | 1 | 平方 | 5.124 |
合计: 卷帘 35.96平方米 |
第一幢教室 | ||||||||||||||||||
楼层 | 品名 | 宽 | 高 | 个数 | 备注 | |||||||||||||
102# | 布帘 | 2.9 | 3.1 | 1 |
| |||||||||||||
102# | 布帘 | 6.1 | 3.1 | 1 |
| |||||||||||||
102# | 布帘 | 5.9 | 3.3 | 1 |
| |||||||||||||
102# | 布帘 | 4.5 | 3.3 | 1 |
| |||||||||||||
103# | 布帘 | 2.9 | 3.3 | 1 |
| |||||||||||||
103# | 布帘 | 4.0 | 3.3 | 1 |
| |||||||||||||
103# | 布帘 | 5.5 | 3.3 | 1 |
| |||||||||||||
103# | 布帘 | 3.9 | 3.3 | 1 |
| |||||||||||||
201# | 布帘 | 5.8 | 3.3 | 1 |
| |||||||||||||
201# | 布帘 | 2.9 | 3.3 | 1 |
| |||||||||||||
201# | 布帘 | 3.9 | 3.3 | 1 |
| |||||||||||||
201# | 布帘 | 5 | 3.3 | 1 |
| |||||||||||||
201# | 布帘 | 5.5 | 3.3 | 1 |
| |||||||||||||
202# | 布帘 | 4 | 3.3 | 1 |
| |||||||||||||
202# | 布帘 | 4.1 | 3.5 | 1 | 单开 | |||||||||||||
202# | 布帘 | 2.8 | 3.5 | 1 | 单开 | |||||||||||||
203# | 布帘 | 3.6 | 3.6 | 1 |
| |||||||||||||
203# | 布帘 | 3.5 | 3.5 | 1 |
| |||||||||||||
203# | 布帘 | 1.8 | 3.5 | 1 | 单开 | |||||||||||||
204# | 布帘 | 3.9 | 3.6 | 1 |
| |||||||||||||
204# | 布帘 | 1.8 | 3.6 | 1 | 单开 | |||||||||||||
204# | 布帘 | 5.5 | 3.6 | 1 |
| |||||||||||||
304# | 布帘 | 3.9 | 3.5 | 1 |
| |||||||||||||
304# | 布帘 | 4.2 | 3.6 | 1 |
| |||||||||||||
304# | 布帘 | 3.7 | 3.6 | 1 |
| |||||||||||||
303# | 布帘 | 3.6 | 3.5 | 1 |
| |||||||||||||
303# | 布帘 | 3.9 | 3.6 | 1 |
| |||||||||||||
303# | 布帘 | 4.2 | 3.6 | 1 |
| |||||||||||||
302# | 布帘 | 4 | 3.4 | 1 |
| |||||||||||||
302# | 布帘 | 4.1 | 3.6 | 1 |
| |||||||||||||
302# | 布帘 | 2.8 | 3.6 | 1 |
| |||||||||||||
301# | 布帘 | 1.8 | 3.4 | 1 | 单开 | |||||||||||||
301# | 布帘 | 3.7 | 3.4 | 1 |
| |||||||||||||
301# | 布帘 | 3.8 | 3.5 | 1 |
| |||||||||||||
301# | 布帘 | 5.2 | 3.47 | 1 |
| |||||||||||||
301# | 布帘 | 3.8 | 3.3 | 1 | 罗马圈 | |||||||||||||
301# | 布帘 | 1.9 | 3.6 | 1 | 单开 | |||||||||||||
301# | 布帘 | 3.9 | 3.3 | 1 | 罗马圈 | |||||||||||||
合计 |
|
| 38 |
| ||||||||||||||
布帘面料用量 1416.8平方米 轨道 140.6米 罗马杆 7.7米 | ||||||||||||||||||
第一幢4楼办公室 | ||||||||||||||||||
楼层 | 品名 | 宽 | 高 | 个数 | 单位 | 数量 | ||||||||||||
401# | 卷帘 | 1.4 | 2.5 | 2 | 平方 | 6.7 | ||||||||||||
401# | 卷帘 | 2.3 | 2.5 | 2 | 平方 | 11.1 | ||||||||||||
401# | 卷帘 | 1 | 2.5 | 1 | 平方 | 2.5 | ||||||||||||
402# | 卷帘 | 2.5 | 2.5 | 3 | 平方 | 18.45 | ||||||||||||
402# | 卷帘 | 1.4 | 2.5 | 2 | 平方 | 6.7 | ||||||||||||
403# | 卷帘 | 1.4 | 2.5 | 2 | 平方 | 6.7 | ||||||||||||
403# | 卷帘 | 2.5 | 2.5 | 3 | 平方 | 18.45 | ||||||||||||
合计:卷帘 72.5平方米 | ||||||||||||||||||
第二幢办公室 | ||||||||||||||||||
楼层 | 品名 | 宽 | 高 | 个数 | 单位 | 数量 | ||||||||||||
403# | 卷帘 | 2.5 | 2.5 | 3 | 平方 | 18.45 | ||||||||||||
403# | 卷帘 | 1.4 | 2.5 | 2 | 平方 | 6.7 | ||||||||||||
402# | 卷帘 | 2.5 | 2.5 | 3 | 平方 | 16.974 | ||||||||||||
402# | 卷帘 | 1.4 | 2.5 | 1 | 平方 | 3.35 | ||||||||||||
401# | 卷帘 | 1.4 | 2.5 | 2 | 平方 | 6.7 | ||||||||||||
401# | 卷帘 | 2.3 | 2.5 | 2 | 平方 | 11.1 | ||||||||||||
401# | 卷帘 | 1 | 2.5 | 1 | 平方 | 2.3 | ||||||||||||
302# | 卷帘 | 1.7 | 2.5 | 1 | 平方 | 4.25 | ||||||||||||
302# | 卷帘 | 2.9 | 3 | 1 | 平方 | 8.49 | ||||||||||||
302# | 卷帘 | 2.7 | 3 | 1 | 平方 | 8.1 | ||||||||||||
302# | 卷帘 | 3 | 3 | 1 | 平方 | 8.82 | ||||||||||||
301# | 卷帘 | 1.7 | 2.5 | 1 | 平方 | 4.25 | ||||||||||||
301# | 卷帘 | 3 | 3 | 1 | 平方 | 8.88 | ||||||||||||
301# | 卷帘 | 2.7 | 3 | 1 | 平方 | 8.1 | ||||||||||||
301# | 卷帘 | 2.9 | 3 | 1 | 平方 | 8.46 | ||||||||||||
合计:卷帘 129.1平方米 | ||||||||||||||||||
第二幢教室 | ||||||||||||||||||
楼层 | 品名 | 宽 | 高 | 个数 | 备注 | |||||||||||||
301# | 布帘 | 1.8 | 3.4 | 1 |
| |||||||||||||
301# | 布帘 | 3.7 | 3.4 | 1 |
| |||||||||||||
301# | 布帘 | 3.9 | 3.4 | 1 | 罗马圈 | |||||||||||||
301# | 布帘 | 5.6 | 3.4 | 1 | 罗马圈 | |||||||||||||
301# | 布帘 | 5.2 | 3.5 | 1 |
| |||||||||||||
301# | 布帘 | 3.8 | 3.5 | 1 |
| |||||||||||||
302# | 布帘 | 4 | 3.4 | 1 |
| |||||||||||||
302# | 布帘 | 4.1 | 3.6 | 1 |
| |||||||||||||
302# | 布帘 | 2.8 | 3.6 | 1 |
| |||||||||||||
303# | 布帘 | 3.8 | 3.5 | 1 |
| |||||||||||||
303# | 布帘 | 4.2 | 3.6 | 1 |
| |||||||||||||
303# | 布帘 | 3.9 | 3.6 | 1 |
| |||||||||||||
304# | 布帘 | 4 | 3.5 | 1 |
| |||||||||||||
304# | 布帘 | 3.4 | 3.6 | 1 |
| |||||||||||||
304# | 布帘 | 4.6 | 3.6 | 1 |
| |||||||||||||
204# | 布帘 | 4 | 3.6 | 1 |
| |||||||||||||
204# | 布帘 | 5.5 | 3.6 | 1 |
| |||||||||||||
204# | 布帘 | 1.8 | 3.5 | 1 | 单开 | |||||||||||||
203# | 布帘 | 4 | 3.6 | 1 |
| |||||||||||||
203# | 布帘 | 1.8 | 3.5 | 1 | 单开 | |||||||||||||
203# | 布帘 | 5.5 | 3.5 | 1 |
| |||||||||||||
202# | 布帘 | 4 | 3.5 | 1 |
| |||||||||||||
202# | 布帘 | 4.1 | 3.5 | 1 |
| |||||||||||||
202# | 布帘 | 2.8 | 3.5 | 1 |
| |||||||||||||
201# | 布帘 | 1.8 | 3.6 | 1 | 单开 | |||||||||||||
201# | 布帘 | 4 | 3.6 | 1 |
| |||||||||||||
201# | 布帘 | 3.9 | 3.6 | 1 |
| |||||||||||||
201# | 布帘 | 5.4 | 3.6 | 1 |
| |||||||||||||
201# | 布帘 | 4.9 | 3.5 | 1 |
| |||||||||||||
201# | 布帘 | 3.8 | 3.5 | 1 |
| |||||||||||||
101# | 布帘 | 3.7 | 3.1 | 1 |
| |||||||||||||
101# | 布帘 | 3 | 3.1 | 1 |
| |||||||||||||
101# | 布帘 | 8.5 | 3.1 | 1 |
| |||||||||||||
101# | 布帘 | 3 | 3.1 | 1 |
| |||||||||||||
101# | 布帘 | 4 | 3.4 | 1 |
| |||||||||||||
102# | 布帘 | 6 |
| 1 | 梯形 | |||||||||||||
102# | 布帘 | 3.9 | 3.1 | 1 |
| |||||||||||||
102# | 布帘 | 4.2 | 3.3 | 1 |
| |||||||||||||
102# | 布帘 | 6.2 |
| 1 | 梯形 | |||||||||||||
101# | 布帘 | 3.3 | 3.3 | 1 |
| |||||||||||||
101# | 布帘 | 3.2 | 3.3 | 1 |
| |||||||||||||
101# | 布帘 | 3.8 | 3.3 | 1 |
| |||||||||||||
101# | 布帘 | 5.5 | 3.3 | 1 |
| |||||||||||||
中间201# | 布帘 | 8.5 | 3.4 | 1 |
| |||||||||||||
中间202# | 布帘 | 8.5 | 3.2 | 1 |
| |||||||||||||
合计 |
|
|
| 45 |
| |||||||||||||
布帘面料用量 1719.6平方米 轨道 182米 罗马杆 9.5米 |
二、设备交货与安装调试
1、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共同开箱验收,设备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执行,关键设备应原包装:供货时,交使用单位对包装状况及数量作现场验收,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每件包装内应附质量合格证和装箱单。如中标人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招标人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招标人有权要求响应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中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供货证明。
2、安装和调试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中标人提供。双方应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中标人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设备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采购人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三、售 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至少壹年以上保修及上门;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
2、货物发生故障,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后要求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中标人对所投的货物维修应及时到安装的地点进行维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指 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安装服务。
4、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5、中标人应随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赠品,如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硬件技术资料等。
6、响应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承诺。
7、响应人应针对本次投标提供详细的售 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及优惠措施等。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包:1
1、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95% |
2 | 5 | 验收合格日起正常使用满一年后,支付余款5% |
四、其他事项: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目录
1、询价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
①投标分项报价表
3、资格证明文件
3-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财务状况报告
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技术要求响应表
5、商务条件响应表
6、询价保证金凭证
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材料(若有)
1、询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本人 (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 (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和特定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明细 | 是否响应应答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财务状况报告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明细 | 响应情况 |
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的特定条件 |
|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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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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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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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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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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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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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此格式填写,若询价通知书有多个合同包,须按照所报合同包的顺序依次填写,反之则删除相应内容。
2、报价一览表列示的合同包必须与分项报价表列示的合同包一致(即若报价一览表列示为合同包1,则分项报价表也必须列示为合同包1,以此类推)。
3、“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进行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及具体型号 | 生产 产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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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意:
1、供应商若未按照此格式填写详细分项报价;此外,若货物为节能清单产品,则本表所填品牌应与节能清单所列品牌名称一致。
2、若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财务状况报告
致: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基本证明材料”。
2、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另列提供”。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材料(若有)应为原件。
4、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询价保证金凭证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活动中(项目编号 ),提交了 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我公司汇出询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1. 开户名:
2. 开户行:
3. 账号: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询价通知书中对要求作为相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